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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快穿之炮灰纵横三千界》TXT百度云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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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南门

小说主角: 阮青 于非 鄢雨 杨泉 李可 史密斯 纪淑媛 安星 瞿郁杰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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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6/15 4:53:56

最新章节:小说《快穿之炮灰纵横三千界》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第二十九章 玫瑰男生 6 2023-06-15

小说简介:惊了,居然要拯救世界,不不不,不接受阮青只想拯救自己,看看热闹,做个安静的吃瓜路人重点提醒:无cp

内容摘要:顶点小说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x23us.us阮青睁开眼,眼前一片红,身体还一摇一摇的。伸手掀开脸前的红布,哟,花轿呢这是。阮青有点蒙,不懂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刚刚还被九炎金火烧的要死要活,现在就huàn了个地方。手刚刚摸上轿帘,准备掀开。耳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这里乃是三千元界内,九炎金火只有魂源可阻隔,魂液可浇灭。想要活下去就完成身体主人的心愿huàn取魂源。”声音很飘渺,阮青听的不真切,“你是谁?”没有人回答。脑海里突然被塞了一团记忆,冲得阮青的头狠狠的痛了起来。这具身体名叫纪淑媛,相府小姐,今天成亲,嫁的是有名的清贵世家瞿家。大喜的日子,下了花轿拜了堂。入个洞房却入到了青楼。还没来得及说句话就被毒哑了,脸上也被画了几刀,毁了容。成为了青楼的一个小杂役。纪淑媛毕竟是相府千金,没有慌张。她想自己不见了,相府和夫家肯定会找,到时自己找机会溜出去,逃回相府或者瞿家。在青楼妈妈看得很严,不准任何人和她说话,每天安排了做不完的活给她。自此纪淑媛每天洗衣做饭打杂,表现的很听话。终于看守不再那么严,也不再禁止与他人jiāo流。纪淑媛暗自欣喜,旁敲侧击的打听相府和瞿家的动静。然而却没有任何新娘失踪的消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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𝓚𝓮𝓐𝓪𝓲茶茶主角性格
怎么说呢,主角的性格让我看着胸闷,太软弱了,还有主角的父母太那个了,不知道该怎么说,不是喷,只是表达一小。
开学啊!作者大大看过来 弃书的原因
说实话你这本书的题材是真的惊艳到我了,我从下午还是晚上发现了你这一本书,就题材和你的文笔而言这本书我感觉有较大的可能会有很大的成就,但你所塑造的主角的日常很失败前面的日常还不错我感觉和我的生活没什么,但我看着看着就在第三次直播的时候我把那三章看完再结合前面我所看的感官,我也是比较垃圾的学校出来的一个高三的人,即将成年的人,他的三观让我非常的难受看书时我都是忍着难受看的,我觉得主角没有基本的一些所应该有的东西,我也说不出来是什么,就过于玩梗,过于沙雕,对待自己的妹妹我觉得一些章节还好后面就不对味了,我甚至觉得实在一味地恶搞,我自己也有妹妹,我时常对我妹妹也很沙雕,但我可以很骄傲的说我妹妹有事了第一时间会告诉我因为她信任我,有很多地方有很多笑点,但毒起来是真的狠,就比如造岛屿那个朝天而立的中指让我彻底的看不下去了算是我被这里毒死了吧,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到底是日常类还是搞笑类

啊,感觉自己讲了一堆废话,大体应该就是,题材很棒,文笔不错,没有配角降智光环,这就是好处了。坏处主角过于沙雕,没有三观,日常拉夸,主角对外界处理方式拉夸。直接将我在第三次直播那里不堪受毒,暴毙弃书。
评论君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还有一个小和尚。有一天,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庙里粮食不多了,你下山去化点斋米回来吧。”
小和尚点点头,背起袋子就下了山,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老和尚一个人在庙里等了一年,终于按捺不住,朝庙门上挂了把锁,也下了山,去找小和尚。
老和尚翻过那座山,来到一片横亘在面前的浩瀚沙漠,念了声“阿弥陀佛”,不敢往前走。这时候边上来了一个商队,得知老和尚是要横穿沙漠,就慷慨地允许他加入商队,要带他过沙漠。老和尚感激不尽,朝商队主人连声道谢。
商队主人朝他摆摆手,说:“不用谢,沙漠里盗贼横行,能不能平安穿过还不知道,听说有的盗贼还信佛,带着你碰碰运气。”
老和尚跟着商队进了沙漠,商队里带的食物尽是肉脯烈酒,老和尚持身端正,滴酒不沾、片肉不进,只吃自己随身带的清水干粮。商队上下都说他是有德高僧。
八百里黄沙走了一半的时候,商队被盗贼摸了营,商队上下都横尸当场。老和尚睁开眼的时候,正看见明晃晃的刀尖,他大叫一声,拿刀的那人呆了呆,叫了声:“师父。”
老和尚没死,他命大,他要找的小和尚就在盗贼里,还成了首领,娶了媳妇。
老和尚看到小和尚饮酒杀人,不由得老泪滚滚,说:“你是信佛之人,怎能如此凶恶?又怎可如此放纵贪欲?”
小和尚答:“佛祖不凶不恶,为何定要世人敬他畏他?佛祖无贪无欲,为何要收世人香火?”
老和尚无言以对。
老和尚无言以对,便不再苛责他,小和尚继续道:“师父,这一年来,我离山未归,历经了千般事、万般劫。刚下山的时候,我不懂沙漠深浅,只身而入,不到两天时间就脱水昏倒。救起我的是一个女子,那时我不知她是盗贼之女,后来我看见她手持利刃,杀人越货,也是大惊失色。
我苦口婆心,劝她不做孽障,可是她说,这八百里黄沙,养活不了这许多人,有人要活下来,有人就要死去,你愿意做活下来的人,还是死去的人? 只是自己从来不动手杀人。我看着他们杀了一批又一批的商队,自己也被一批又一批的盗贼袭击。我只是心安理得地享受干粮和清水,不动肉脯和烈酒,自以为持身端正。可是有一天她对我说:‘你以为只喝清水、只吃干粮,便高我们一等吗?你可知道,清水是从濒死的人嘴边夺下的,干粮是从挣扎的客商包裹里掏出的。’
那一刻我面红耳赤。后来,我吃了肉、喝了酒,也提刀杀了人,到后来更是破了戒,娶了她。老首领死后,我被盗贼们推为首领,杀人越货便成了家常便饭。”
老和尚听了一声叹息,劝小和尚跟自己回去。小和尚摇头,说:“我回不去了,师父。再说,庙后面的那块地,只能让我们两个都吃不饱饿不死,我不回去你便可以一个人吃饱,回去了便只能两个人一起忍饥挨饿。”
老和尚说,学佛之人,少些物欲,也没什么大碍。
小和尚摇头说:“欲望是个很可怕的东西。我听说东南方向,有一道名菜,香飘十里,闻者垂涎,佛祖也忍受不住诱惑,要跳墙而出,所以叫做‘佛跳墙’。你看,佛祖也有破戒之时,更何况是我?”
老和尚说:“那终究只是一个菜名,哪里是说佛祖真的会跳墙而出?我会一直等到你愿意回山的那一天。”
于是,老和尚就一直跟着小和尚。他看着小和尚带领盗贼们袭击商队,他站在远处不声不响,只等人死光了后过去将尸体掩埋。开始的时候盗贼们都耻笑他,他也平静对待,从不反驳。到了后来,盗贼们开始尊敬他,也像小和尚一样叫他师父,帮他掩埋自己手刃的尸体,还学会了超度的经文。
再强横的盗贼也不可能永远纵横沙漠,他们在劫杀了一支富得流油的商队后,就被别人盯上了,好几股盗贼联合起来绞杀他们。他们仓皇失措,一路奔逃,最后逃进一个石窟时,只剩下了四个人,其中便有小和尚与老和尚。
正在他们无路可走、绝望之时,石窟塌了,将追杀的人挡在了外面。他们长嘘了一口气,可是很快就发现,他们将面临更大的绝境:在这出不去的石窟里,食物只够一个人吃几天的。
知道这件事后,老和尚就面对石窟里残破的佛像打坐,一言不发,余下三人知道,他这是要辟谷不食了。那三人看着所剩无几的干粮,咽了咽口水,将干粮分成三份,一人一份,没有老和尚的份。
第一天过去,饥肠辘辘的三个人就将仅有的食物吞了一半下肚,那剩下的一半谁也没有动,他们像饿狼一样盯着彼此的食物。第二天,他们就打了起来,老和尚坐在佛前,眼角滚出了浑浊的泪水。第三天的时候,另外的两个人都死了,只剩下了小和尚,他杀红了眼,紧握着拳头,朝着佛前的老和尚一步一步地走过去,伸出了手……
老和尚悚然而惊,想也未想,就握着藏在身上防身的匕首刺了出去。小和尚睁大了眼,慢慢地摊开了伸出的那只手——手心上躺着最后一块干粮。
两天后,一队经过的商队从坍塌的石窟中救出了老和尚,那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 老和尚跟着商队出了沙漠,回到了庙里,几天后就自己吊死在了庙里的横梁上。在把脖子套进绳套之前,他还一直回想着小和尚死前说的话,他说:“师父,佛……佛跳墙了……”」
缪初蓝这写的是什么鬼?
我就是冲着漫威来的,强忍着不适看了20多章……这什么鬼?漫威呢?那么大个漫威被你吃了吗?
BrianLiu
业力不是干坏事才有的吗?功德才是做好事该得到的吧
✎﹏ℳ๓₯㎕♔索缘
写的太乱了了吧,完全看不懂!大杂烩
噌俓的伱
加油和您!写的很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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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个黎明🌅作为一个作者的苦涩
不当作者不知道啊,老累了,写几百字想半天,就这逻辑作者脑袋想哭了吧,就几百字,自从当了 作者以后我他妈想一章3000字得2天得看逻辑行不行 埋伏笔,以后得连上,太麻烦了,不当作者不知道啊,所以读者们千万不要无脑跟风黑,这都是我们的心血,除了那些真的毒的忍不了的。
布洛妮娅·扎伊切克307
认真看到17章,搞不懂为什么好好的要当舔狗。又跳着看了一会儿,一个顶级杀手,就因为他妻子有病就可以原谅?哪怕你说他可以选任务,但是他在没有成为顶级杀手的时候呢?作者就是一个外貌协会资深会员吧,只要好看的,都可以原谅,都可以包容,服了。
噌俓的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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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91818145
自称东方修真者,却又从未回过华夏一次,差评不给你给谁。
噌俓的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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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九天浪费了题材
第一: 主角穿越到白人身上,写的又是东方元素,违和感挺强的。
第二: 我是看简介来的,看了几十张,慢慢就看不懂了,可能作者想多写很多故事,但是你在漫威大背景下加入的小众影视或者漫画,读的我一脸懵逼。
第三: 节奏的掌握,放着漫威不写,小众的那些实在消磨读者的耐心,我看了几十张没看到和漫威英雄的竞技,看到的都没听过,还要查百度,慢慢的没什么耐心了,节奏把握好啊,最起码超级英雄早点出来。
第四: 大杂烩导致力量体系混乱。
幻星346个人认为帝皇铠甲不是天道
个人认为帝皇铠甲不是天道,因为天道不分正邪
个人觉得帝皇铠甲是天道分身
❀柒月❀
写的很乱,穿插了太多不必要的剧情
A.命很有想法
挺不错的,很难得的一本融合其他世界是以主角为中心的。
有些主角真的就是舔狗是的
这边看的很舒服
就应该把其他世界的天命之子当配角
真的很不错,就是剧情有一丢丢扯
其实写的还不错,就是剧情有一丢丢扯
晨曦869语言的艺术
作者你别秀你英文了,都要看吐了,不要强行幽默行不行